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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合同法中的可预见规则最早产生于法国,随后被各国所继承并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含义是合同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违约一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是因为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合理预见到的财产损失。本文对可预见规则的历史渊源、主要理论学说、具体实践适用以及适用的例外等方面对可预见规则进行充分探究,为可预见规则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提供适当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合同关系中债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抗辩权的民事权利属性、债权的抗辩权保护本旨功能定位以及大陆法系的判例学说,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应具有合同解除的效力。由此,必要性的对英美法系国家完善化的预期违约制度进行借鉴,则有利于实现该项制度在适用范围和行使效力上的突破。也是建立在这种规则吸纳的基础上,可以落脚于通过适用关系的厘清以及债权保护体系和违约行为形态体系的完善,进而能够实现不安抗辩权规则与预期违约制度的关系协调。由此而言,我国现行的合同立法方式是可以解释为两种制度的巧妙结合,从而也就解决了相关理论争议和司法适用的困难。  相似文献   

3.
在变化莫测的市场中,面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风险及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采用的是可预见规则。同时可预见性规则完全符合法律经济学视野中关于效率和资源配置最优的原理。  相似文献   

4.
单纯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学术界争议话题,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司法判决和理论通说均持否定说,而《民法典》第996条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合同守约方在人格权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时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该条款的责任性质、损害认定、赔偿数额等仍有待明确。采用实证分析法,对1295个合同纠纷案的总体特点、原告诉求、判决结果进行分析,以发现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解决路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有确立的必要,应当是将第九百九十六条界定为违约性质,并调整为合同编下。  相似文献   

5.
审理高校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问题适用劳动法规定,实体问题优先适用人事管理规定;人事管理规定对实体问题未作规定的,亦适用劳动法。但是,人事聘用合同另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应予优先适用。依据此规则,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期限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高校教师违约跳槽的,应根据人事聘用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金和违约金数额;其他单位录用与原高校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教师造成原高校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未来的人事立法对人事争议解决机制宜采用一裁两审和二元化模式,并确立相应的处理规则。  相似文献   

6.
如果合同的标的包含精神利益,精神损害的发生就是可预见的,当损害发生时就应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的救济权;而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救济权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平衡违约人的负担、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是尊重当事人诉讼选择权的表现;另外合同法设立此等非财产损害赔偿也不会导致违约与侵权二元体制的混乱.  相似文献   

7.
网络时代的日新月异和网上消费的日益普及,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的国际私法规则仍可适用于网络消费领域。网络消费合同适用有限制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征性履行原则,各国立法与实践正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络消费的法律适用规则,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预期,促进国际消费者保护统一进程。在网络消费合同形式方面,应对网络消费合同的形式要件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对于其实质方面,则需灵活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以期能够寻求灵活、多元、更具有针对性的法律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8.
我国已经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仅限于侵权的范畴内讨论精神损害赔偿,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未建立。笔者通过分析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迫切性,肯定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借鉴国外相关立法提出构建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随着人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国的立法、判例开始呈现出对因违约引发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的发展趋势。并非所有的违约所造成的精神损害都是不可预见的,精神损害的产生也并非与侵权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违约并不当然排斥精神损害赔偿。在一些订立合同时即可预见到精神损害的场合,特别是以获取精神利益为目的的合同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允许受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只能提起违约之诉,只有在和侵权行为竞合的时候才能依侵权行为提起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人格物的合同中,涉及到合同违约但未侵权的情况时,若仍以原标准来进行救济就不能体现人格物的人格权属性.人格物可分为显性人格物和隐性人格物,将人格物进行划分有利于充分构建人格物违约责任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论合同一般法定解除权行使事由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94条规定了4项一般合同法定解除权的事由.第一项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第二项因预 期违约而解除,第三项因迟延履行而解除,第四项因根本违约而解除。此条立法很好地表现了我国合同法博采 世界先进立法经验的现象,有海纳百川之势。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和因根本违约而解除的立法较为科学,因预期 违约而解除的立法则与合同法中已有的条文相冲突,因迟延履行而解除的立法也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笔者旨 在对因预期违约而解除和因迟延履行而解除的立法进行分析、梳理,并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侵权责任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然而,由于第22条之规定较为原则,势必会导致司法实践的困境。就我国而言,我们应该重新界定精神损害赔偿主体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涉及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建立完善的精神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及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13.
游客方基于获得精神利益的目的而订立合同是旅游合同的最大特点.旅游合同违约中的损害具有不同于一般经济合同的特殊之处,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符合法律追求公正的价值目标,也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是区别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一种精神利益的伤害,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目前已成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方面都存在不足,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以完善,以期能更好地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相对人人身权造成损害,国家只对受害人人身权中的物质性损害进行赔偿,而对其精神性损害则不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赔偿,对这一法理问题进行分析,结论是应当对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16.
在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情形下,死者近亲属应享有自己固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受害人致残或遭受其他严重伤害时,法律亦应对受害人近亲属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给予有效的救济,在一定条件下受害人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导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探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历史渊源,认为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制裁和遏制的三大功能。分析追究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张不宜规定全国统一的惩罚性赔偿标准。并对产品责任领域与合同违约责任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各国法律及有关国际公约对违约责任体系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各国特定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各国的规定既有明显差异又有相通之处。本文通过对违约责任体系的比较评析,力求揭示其发展趋势,以期对我国违约责任体系立法实践的发展与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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