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一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但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应拓宽,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应涉及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降低证明标准并规定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2.
婚姻法第46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它赋予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体系,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很大意义。但是该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得过于笼统,在涉及实务适用中出现一些问题,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鉴于此,有必要对这种制度相关问题作一些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了婚姻家庭生活中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依法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有过错一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确认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民法中的特殊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无过错方受有损害结果,过错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损害行为导致离婚的发生,受害方无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表述不准确,范围不清晰,责任主体不充足,列举形式规定的赔偿责任过错情形不周延。建议针对这些问题和缺陷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引人关注的规定之一,对于完善离婚救济制度的体系,保护离婚夫妻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例却很少,这是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缺陷。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大适用范围,以维护无过错方利益。  相似文献   

5.
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有力,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有了更为清晰的法律依据。但是,该制度在理论上还存在诸多缺陷,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婚姻法》增加的一项规定,它既是婚姻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文章就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程序、赔偿范围、赔偿金额的给付方式等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侵权责任。赔偿的义务方涉及到第三人共同侵权的,可以让第三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人参与诉讼。离婚损害赔偿应该是在财产分割以后进行。婚姻法有关财产约定制度的规定是不符合法理的。  相似文献   

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做出了损害赔偿应当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性规定,可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作为我国首次引入的一项先进婚姻法律制度,人们对他的先进性的认识还缺乏理论深度,其责任构成也尚未明确界定,笔者正是从该问题出发,探讨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问题,提出个人的拙见.  相似文献   

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适用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种种问题。应从赔偿请求权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如何界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情形规定的缺陷、离婚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如何确定以及无过错方举证难度四个方面深入探讨该制度如何完善,以期为立法机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略论离婚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是婚内侵权相对应的一个法律概念。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它有其自身的法律含义及经济、社会和法律基础。文章对当今建立该项法律制度的社会必要性和该制度设计要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需要.建立侵害配偶权的高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既是婚姻关系中法定义务的内在要求,又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体现了对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民事责任的依据来源于侵权法 ,在对离婚损害赔偿行为认定时 ,应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过错和因果关系四个方面加以考察 ,同时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在程序及实质要件上仍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  相似文献   

13.
从婚姻的本质出发,探讨如何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纳入婚姻法的规定中去。完善现行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以确定婚姻损害赔偿制度,弥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空缺。  相似文献   

14.
潘芸 《科技信息》2006,2(5):27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始建于19世纪,通过各国家庭法不断改革,得以日益完善并被保留了下来。但尽管如此,该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的。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手段,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应从方便操作和节省诉讼成本的角度出发,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过错范围,并通过合理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及有条件的承认当事人之间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协议以降低权利人获得救济的成本。从而最终成为一项既能体现其权利救济价值,又能使诉讼成本最小化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2001年4月28日我国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离婚立法改革的重大成果,有利于更充分地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婚姻的合法利益。本文主要探讨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第三人能否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离婚损害赔偿是否以离婚为要件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在婚姻当中,男女双方均负有权利和义务,并且这种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如若一方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义务,或是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那么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另一方就有权利请求救济赔偿。我国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中就引入了离婚救济的理念,并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与离婚经济帮助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共同构成我国较为完善的离婚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7.
医疗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分配关系着医患双方的举证负担,是医患双方利益博弈的结果。《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以往举证责任双重倒置的规定,加重了患方的举证责任。本文从医疗损害的含义入手,分析了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利弊,并对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梳理。主要阐述了当前我国婚姻法中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提起的时间、方式、范围及其功能实现的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19.
随着2001年我国婚姻法的修订,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给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寻求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实施8年来,理论界对该制度可谓褒贬不一,但从整体上是一种社会和法制的进步,从而将公平与正义的原则贯穿至与人的人身权利密切相关的领域之中,只是有若干方面需要我们立法者不断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在本质上属于侵权责任 ;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 ,婚外第三人亦应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把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限制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较为适宜的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不应以受害人无过错为条件 ,若双方都有过错 ,应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