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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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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缪素娟 《科技信息》2008,(9):233-234
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物权变更制度。《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对善意取得制度做出了完善明确而具有一般性的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在无权处分情况下,善意第三人能够优先于原所有权人而取得物之所有权的制度规则。本文对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沿革,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动产善意取得以及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物权方面所作的突破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2.
善意取得制度是确定动产所有权归属的一种方式,一旦适用就可以确定善意第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原所有人不仅不享有对善意第三人的追及权,也不得请求其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过错人赔偿其损失,所以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关系到原所有人与善意第三人双方利益得失,判断什么条件下适用,这要求掌握好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件,通过对司法考试案例及其它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将已熟知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归纳成一条逻辑判断锁链无非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好方法。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已存在,也在新的物权法中明确规定,这一制度是一种在所有权与交易安全之间的一种衡量与选择,有条件的牺牲了所有权而保护了交易安全。而在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之中,有关占有改定作为一项特殊的动产交付方式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成为各界争论的一个焦点,本文即是对该问题加以讨论,从而得出占有改定这种交付方式相较于其他的交付方式而言既未使原所有权人受到更大的损失,也同样并不能说明善意第三人的善意及信赖有任何的瑕疵足以造成其应该与其他交付方式下的善意取得区别对待。所以,应该认同即使采用占有改定的方法进行动产的交付,仍发生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是近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它对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快捷、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就我国物权法上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效力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的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传统上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由于在不动产条件下存在登记权利和真实权利的冲突,给交易活动带来不便,因此扩大传统所有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也是物权法上的重要制度,学者对之探讨较多。然而,善意取得制度在保护原所有权人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会出现失衡的情况,本文就善意取得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导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便大家共同来探讨。  相似文献   

7.
善意取得作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必须的法律制度安排,一直是以动产交易物为构成要件的。动产善意取得的直接的逻辑基础源于占有的推定力和公信力,其理论基础在于对交易安全的追求。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直接逻辑基础为登记的推定力及公信力,其理论基础同样源于对交易安全的保护。传统的善意取得只适用动产是历史的惯性使然,登记的公信力作为抽象的原则不能直接达到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目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相似文献   

8.
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占有为权利外像,价值基础在于保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法律后果在于原有权利的消灭。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须为善意。(2)受让人通过有偿的交易并完成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法定要件。(3)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几类特殊财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9.
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占有为权利外像,价值基础在于保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法律后果在于原有权利的消灭。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须为善意。(2)受让人通过有偿的交易并完成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法定要件。(3)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几类特殊财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0.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之一系动产已经由出让人交付给受让人,"交付"是否包括占有改定这一交付方式,一直是学界争议的问题之一。对此问题,学界有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类型化说、共同分担损失说等观点。否定说充分注意到占有改定适用善意取得所导致的问题,限制占有改定适用善意取得能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并平衡所有权人与受让人的利益,否定说更为可采。  相似文献   

11.
论在经济交往中盗赃物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受物权法调整。我国现行立法对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不周,尤其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善意占有人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立法宜采“中间法立场”,兼顾所有权保护与交易安全,对盗赃物等占有脱离物,在立法技术上,采“例外规定主义”。  相似文献   

12.
以无权处分为前提的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宗旨在于维护物权交易的动态安全,并协调与平衡真实物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旨在辨析现行法律制度下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问的关系,分析二者关系背后的正当性基础.同时指出善意取得制度在现行无权处分法律框架下的缺陷,并探究有效衔接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途径.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分析不动产善意取得“否定说”代表观点入手,指出其逻辑和理论矛盾,进而从逻辑和物权取得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当前在我国构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我国目前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创立基础。  相似文献   

14.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了无权处分情况之下处分合同有效,至此,善意取得制度以合同有效为构成要件的阻碍已经消除.善意取得制度的本质在于“善意”,是法律对实务中这种特殊现象的一种总结和对交易安全的特殊保护,与合同的效力并无逻辑关联;此外,判断合同的效力不应区分买受人的善意与恶意,因为买受人在签订合同之时仅仅只能对出卖人是否愿意与之签订合同的负担行为有认识,对出卖人是否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的处分行为永远是“善意的”;在出卖人“善意”出卖他人之物的场合,可以依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来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有否定说与肯定说之分。鉴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具有的价值功能、理论依据及制度基础,《物权法》第106条确立了该制度。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包含物权和债权两方面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6.
肖迪 《长沙大学学报》2011,25(4):63-64,67
占有改定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一直是物权法学界颇具争议的问题,在立法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需要用法学方法进行法律论证。法经济学和法解释学的分析结果表明,为避免占有改定制度被架空,占有改定应当适用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6条所述的"交付"应作目的论扩大解释,保护最后一位善意受让人的所有权,转而通过债权优先权的方式对其余善意受让人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7.
杨晶 《科技信息》2012,(1):660-660,654
我国民法善意取得制度经过长期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已突破了动产交易领域的限制,延伸到不动产交易领域。经过历时十四年的艰辛努力,我国的《物权法》终于在2007年3月面世,并于10月1日正式启动纳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当中,在这部新鲜出炉的法律当中用立法肯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许多学者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文在总结前人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作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日常的商品交换,因而该制度业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民事立法所确认。我国现有民事立法尚未在整体上实现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化。如何建构我国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理论,从而为其立法化进行理论准备,就成为民法学上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善意取得制度传统上是动产的善意取得,不动产是否适用多受非议。但是,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是行得通的。占有是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是不动产的公示方法,动产善意取得的无权处分人是占有人,相对应不动产而言,其无权处分人应为登记人,善意第三人出于对登记的信赖,从登记人处通过法定方法取得不动产,自应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对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在理论和立法上经历了从否定到承认的过程,《物权法》第106条明文规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新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是各国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针对目前较为流行的不动产善意取得理论之否定说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应;并分别从市场化角度、发展角度和立法选择角度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以期对目前不动产善意取得理论加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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