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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直观与形式直观
引用本文:谌隹.本质直观与形式直观[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24(4):30-34.
作者姓名:谌隹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长沙,410081
摘    要:区分形式直观与本质直观是分析现象学的首要任务,这一区分基于这样的方法论原则:如果一种直观在一个命题蕴涵关系中表达的是前肢与后肢的谓词之间(它们的主词相同)的关系,那么,该直观是本质直观;如果其在一个命题蕴涵关系中表达是前肢与后肢的主词之间(它们的谓词相同)的关系,那么,它就是形式直观。具有蕴涵关系的两个本质之间具有本质必然性关系,而有本质的形式中的诸元素与该本质之间具有普遍必然性关系。

关 键 词:分析现象学  形式直观  本质直观  本质直观  Formal  普遍必然性  元素  蕴涵关系  主词  谓词  前肢  表达  命题  原则  方法论  任务  现象学  分析  分形
文章编号:1000-8934(2008)04-0030-05
修稿时间:2008年1月24日

On Essential Intuition and Formal Intuition
CHEN Zhui.On Essential Intuition and Formal Intuition[J].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2008,24(4):30-34.
Authors:CHEN Zhu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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