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物自创生到社会自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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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恒威,徐 怡.从生物自创生到社会自创生[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4):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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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恒威 徐 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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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哲学系/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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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批准号:13JZD00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批准号:11&;ZD08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批准号:11&;ZD18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13NDJC173Y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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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创生是马图拉纳和瓦雷拉最早提出用来解释生命本质的理论。随着这一理论在其它领域的发展与应用,特别是当以卢曼(N.Luhmann)为代表的社会学家将这一理论引入对社会系统的分析后,这引发了关于社会系统是否也是自创生等一些极富争议的问题。本文主要目的在于介绍与阐释自创生的理论内涵以及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并结合相关针对卢曼思想的评论指出一种看待社会自创生的态度和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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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创生 生命 组织 社会自创生 |
From Biological Autopoiesis to Social Autopoies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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