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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专利法对化工、制药行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引用本文:舒万淑,郭中民.修改后的专利法对化工、制药行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J].河南科技,1993(7).
作者姓名:舒万淑  郭中民
作者单位:河南省专利管理局,郑州市专利事务所
摘    要:<正> 我国原专利法第25条将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列为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只对它们的生产方法依法授权。而且发明专利保护期只有15年。从1993年1月1日开始,我国修改后的专利法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也给予专利保护,同时将方法专利保护的效力延伸至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也增加到20年。这是一项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促进我国化工、制药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对我国化工、制药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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