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制与审判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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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东明,孙洪坤.主审法官制与审判公正[J].开封大学学报,2003,17(1):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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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东明 孙洪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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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政法系,安徽,淮北,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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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研究(2001jw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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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正审判是各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最佳价值选择。主审法官制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实现审判公正。这其中蕴含着审判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之理念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先天的不足,诸如法官缺乏独立、法官职业缺乏制度保障和约束机制等。因此应从加强法院和法官的独立、加速法官队伍现代化方面来完善主审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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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审判制度 主审法官制 审判公正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法官独立 |
文章编号: | 1008-343X(2003)01-0037-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9日 |
System of Judge in Charge and Trail Jus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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