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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盐政与三峡盐业(下篇)
引用本文:任桂园.隋唐五代盐政与三峡盐业(下篇)[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5,21(5):110-115.
作者姓名:任桂园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三峡文化研究所,重庆万州,40400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
摘    要:(紧接上期)奉节县地本为夔州府治所在,又前临大江,商贾财货,多云集于此,故而朝廷于此设置盐官,理所必然.但刘晏盐法,盐官的职责,只是监收、监卖,运销则归商贾,因此,凭借长江这一条"舟楫通盐麻"的黄金水道,可想而知,食盐的转运是何等的繁忙.峡中丈夫,为获厚利,置身家性命于不顾,冒着急风险浪,忙着驾驶航船,转运食盐等货物,以致多情的诗人念及滟滪堆已隐没于夔门江水之中,浪更高,水更险,不得不寄语那些逐利轻生、冒险驾船出航的无赖少年,告诫他们,不要因此而打翻了满载食盐的航船,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关 键 词:隋唐五代  盐政  经济损失  少年  江水  诗人  货物  驾驶  风险  食盐  黄金水道  舟楫  长江  盐法  刘晏  设置  朝廷  多云  商贾  州府
收稿时间:04 3 2005 12:00AM
修稿时间:200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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