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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制还是制村:民国时期山西“村制”制度考察
引用本文:马义平.村制还是制村:民国时期山西“村制”制度考察[J].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73-78.
作者姓名:马义平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清末民初,国家权力为加强对基层社会资源的控制,不断试图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整合,而实行地方自治则是当时通常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在此背景下,以阎锡山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在山西进行创制新"村制"探索,并最终走上了乡村社会体制变革的道路。由此,国家权力不仅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直接控制,也正式以国家行政管理系统替代了乡村社会原有的权力组织。由此可知,当时国家政策不仅在有计划地改造基层社会,且已成功介入了乡村社会的秩序再构、权威重塑等领域的具体操作过程。通过对民国时期以山西"村制"为主要内容的具体考察,可以揭示民国时期中国乡村社会自治思潮兴衰的主要特征及一般规律。

关 键 词:山西  阎锡山  乡村社会  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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