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不动产所有权非法律行为取得方式探究
引用本文:常鹏.不动产所有权非法律行为取得方式探究[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5,8(3):56-59.
作者姓名:常鹏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系,陕西西安710049
摘    要:确定物的归属是物权法的根本所在,而对于政治经济意义重大的不动产来讲,确定其权属就更为重要。目前,学界对于不动产的取得,都采取法律行为取得为一般方式,对不动产适用非法律行为取得则众说纷纭。对不动产非法律行为取得方式中先占、时效、附合、善意取得等,虽尚存争议,但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 键 词:不动产所有权  先占取得  时效取得  附合取得  善意取得
文章编号:1008-777X(2005)03-0056-04
收稿时间:2005-01-28
修稿时间:2005年1月28日

Probe into the Illegal Acquisition of Ownership of the Real Estate
Authors:CHANG Pe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