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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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宇臣,李青叶,武秀利.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J].科技信息,2010(26):I0367-I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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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宇臣 李青叶 武秀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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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阳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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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当年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意义深远,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但当前的林权制度改革还存在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过度强调"均山到户";外界勘界中存在工作不细致的现象;林业"三定"时期发的权属证书过于粗放,四至界限不清,面积不准;林区的公共空间预留不足等。为消除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进一步明确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比重;严格执行"以对坡勾图为主,同时以GPS、罗盘仪、皮尺辅助定位"的操作规程,扎实做好外业勘界工作;给林区预留下足够的防火道和林区公路等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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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 均山到户 外业勘界 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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