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公共财政框架中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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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荣.浅谈在公共财政框架中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法治[J].科技信息,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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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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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财政局 浙江温州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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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宪法第五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并且"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不仅要求法律具有权威,而且要求法律至上,它源于自然法思想,强调保护民权,限制政府权力。它要求法制完备;主权在民;保障人权;权力制衡;法律平等;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程序正当;党要守法等一系列原则。建设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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