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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定免责事由之分析
引用本文:周海洋,李志坚,高景辉.医疗事故法定免责事由之分析[J].科技信息,2006(6).
作者姓名:周海洋  李志坚  高景辉
作者单位:北京房山区检察院,北京房山区检察院,北京房山区检察院 北京 102500,北京 102500,北京 102500
摘    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六种例外情形,作为医疗事故的法定免责事由;但上述规定在适用的过程中,存有不同的理解与认识。在此,笔者予以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 键 词:免责事由  紧急避险  受害人自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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