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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协商民主的主体及其责任
引用本文:
鲁冰.简论协商民主的主体及其责任[J].科技信息,2010(24):I0001-I0002.
作者姓名:
鲁冰
作者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 要:
协商民主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可以是直接参与,也可以是间接参与。在参与过程中,协商主体不仅要提出有说服力的观点,而且要耐心倾听他人的观点,最终还要能根据别人的建议修改自己的观点。
关 键 词:
协商民主
主体
范围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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