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刍议我国环境犯罪中严格责任的适用
引用本文:闫志润,殷冀锋.刍议我国环境犯罪中严格责任的适用[J].科技信息,2006(6):119.
作者姓名:闫志润  殷冀锋
作者单位:闫志润(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殷冀锋(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摘    要: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认定采取的是过错原则,即环境犯罪的成立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罪过形态.但随着高度危险工业的发展,环境犯罪问题日益复杂化,单纯依照过错原则已不足以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行为.为此,我国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刑法,在环境犯罪中规定严格责任原则.

关 键 词:环境犯罪  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