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
科研人员可获不低于10年职务成果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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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垠.九部门联合发文:
科研人员可获不低于10年职务成果使用权[J].今日科技,2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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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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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5月18日,科技部公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方案》明确,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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