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列宁民族法制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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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乐兰,黎雪源.论列宁民族法制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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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乐兰 黎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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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330027 [2]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江西萍乡33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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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列宁民族法制理论是列宁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认为 ,完善民族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民族平等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法律保证。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事业 ,党的三代领导集体把列宁民族法制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多民族的中国 ,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制 ,从而大大地发展了列宁的民族法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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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列宁 民族法制理论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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