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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法现象 揭示法本质——试论我国法本质研究的一个重要缺陷
引用本文:孙平.透过法现象 揭示法本质——试论我国法本质研究的一个重要缺陷[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2):3-6.
作者姓名:孙平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摘    要:我国既有的法本质学说大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直接将前人的理论作为立论的依据,缺乏对本学科特有的法律现象的体验、观察和分析。本文通过解读我国几种较有代表性的法本质学说,分析了他们所具有的共同的缺陷,并指出这一缺陷背后的主客观原因和改进的方法。

关 键 词:本质  现象  法本质  法律现象
修稿时间:2003年2月22日

To Reveal the Nature of Law Through the Law Phenomen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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