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历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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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晓安.英美法系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历史发展[J].井冈山学院学报,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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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晓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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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井冈山师范学院政法系 江西吉安34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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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妨害、侵犯、过失及异常危险活动的严格责任是英美法系环境侵权受害人主张民事救济的常见诉因。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作为侵权行为法的妨害法、侵犯法、过失法及严格责任法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严峻现实下获得了普遍的发展,其结果是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在英美法系国家变得更为容易与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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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妨害 侵犯 过失 严格责任 民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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