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群c-正规性对群结构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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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建,朱路进,朱晓星.子群c-正规性对群结构的影响[J].扬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5(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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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建 朱路进 朱晓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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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理学院数学系,江苏扬州,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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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群G的一个子群H称为在G中c-正规,如果存在一个正规子群K,使得G=HK且H∩G≤HG,其中HG=CoreG(H)=∩x∈GH^x是包含在H中的G的最大正规子群。该文利用子群c-正规性给出一个群为可群解的一些条件,主要定理有:1)设G为群, 若存在P∈Syl2(G),P为c-正规于G,则G可解;2)设N为群G的非单位正规子群,则N可解当且仅当G的任意不包含N物极大子群M为c-正规于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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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群 c-正规子群 可解群 极小正规子集 最小素因子 群结构 |
文章编号: | 1007-824X(2002)02-0005-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12月4日 |
THE INFLUENCE OF SUBGROUP c-NORMALITY OF SUBGROUPS ON THE STRUCTURE OF FINITE GROU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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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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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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