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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危险驾驶"的入罪问题
引用本文:郭锐林.试论"危险驾驶"的入罪问题[J].长春大学学报,2011,21(3).
作者姓名:郭锐林
作者单位:汕头广播电视大学,广东,汕头,515041
摘    要:我国近年来在处理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中,以交通肇事罪处罚显得"罚不抵罪";而将一些严重交通肇事,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亦有不协调之处;对此,我国社会中普遍产生将危险驾驶行为单独入罪,以协调罪刑均衡的立法诉求.在违法犯罪二元立法模式下,行政法及刑法,足以解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的问题,并无单独入罪的必要;<刑法修正案>(八),并未解决罪刑不均的问题,其立法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关 键 词:危险驾驶  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入罪

On the conviction of" dangerous driving"
GUO Rui-lin.On the conviction of" dangerous driving"[J].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2011,21(3).
Authors:GUO Rui-l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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