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的新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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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志远.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的新阐释[J].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6,19(6):7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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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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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覃志延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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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轫于日本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并非传统行政法学虚构的神话,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基本范畴。公定力意指除自始无效外,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获得有效推定的作用力。行政瑕疵的不可避免性、行政纠纷的客观必然性以及纠纷解决的非合意性构成了行政行为公定力存在的社会基础;社会成员的秩序需求则是公定力存在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具有对世性的法律效力,行政行为公定力对不同的对象具有各不相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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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公定力 正当性 行政执法 行政审判 |
文章编号: | 1004-1869(2006)06-0076-08 |
收稿时间: | 2006-07-31 |
New Explanation of the Presumptive Rightfulness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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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ZHANG Zhi - 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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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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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Administrative Act the Presumptive Rightfulness Legitima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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