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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明是对象化了的人类进步的社会本质
引用本文:刘李胜.制度文明是对象化了的人类进步的社会本质[J].咸宁学院学报,1993(3).
作者姓名:刘李胜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
摘    要:什么是制度文明?目前人们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笔者在本文中试图从构建制度文明的主体的角度,对其实质作出哲学界说,即制度文明是对象化了的人类进步的社会本质,是内化为人类本质力量的社会生存条件在制度中的折射,是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过程的标志。 制度文明作为对象化了的人类进步的社会本质,表明进步的社会制度与进步的人类社会本质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对于这种联系,既不能理解为黑格尔式的制度是人的精神本质——绝对观念的外化,也不能理解为费尔巴哈式的制度是人的生物本质——类本质的产物,而只能视制度文明为人类进步本质的展示,是人类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确证。关于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曾经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作了经典性的说明:“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①其意表明人的本质是包含三个有机层次的系统。第一层次是人区别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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