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举基本权利的证成——基于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徐钰寒,丁渠.未列举基本权利的证成——基于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的分析[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22,22(1):24-33,43. |
| |
作者姓名: | 徐钰寒 丁渠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5,河北经贸大学 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
| |
摘 要: | 未列举权利的证成是一个司法实践的过程,也是一场制度正当性的博弈。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中法官通过援引第九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发展伴影理论和实质性正当程序理论,运用类推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并诉诸历史和传统、自然权利学说和人权保障基础原理,确证了婚姻领域的隐私权——一项宪法未列举的权利。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之中纠结着解释主义与非解释主义的分野,蕴含着解读宪法乃至司法的不同理念。究其根本,未列举宪法权利证成过程中包含的两难选择是司法审查与民主原则紧张关系的呈现。
|
关 键 词: | 未列举基本权利 隐私权 第九修正案 宪法解释 司法审查 |
Justification of Unenumerated Fundamental Rights |
| |
Authors: | Xu Yuhan Ding Qu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