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教育的伦理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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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勇平,李平.论体育教育的伦理本性[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5(4):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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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平 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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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湖北,黄石,43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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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2004Y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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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体育教育伦理本性,即是在体育教育历史发展历程中共同存在的体现体育教育本质特性的道义假设和伦理精神。其体现于文化共享和育人成才两个方面,它们是人类体育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道德基石。文化共享,强调把体育文化财富传递和传播给他人,让大家共同享有体育文化进步的成果;其内涵是:努力丰富体育文化共享的资源,扩大体育文化共享的人群。育人成才,强调对人发展的关爱和对人成长的促进,体现教育的基本宗旨;其内涵是:努力扩大体育教育对象,促进个体健康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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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教育 伦理 文化共享 育人成才 发展 |
文章编号: | 1009-2714(2005)04-0027-02 |
收稿时间: | 04 6 2005 12:00AM |
修稿时间: | 2005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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