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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审判组织的若干立法建议
引用本文:陈金红.关于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审判组织的若干立法建议[J].皖西学院学报,2002,18(3):55-57.
作者姓名:陈金红
作者单位:安徽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安徽,合肥,230000
摘    要: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将劳动争议案件视为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适用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来进行审理,但是,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内容,法律适用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地位等诸多方面与普通的民事案件都有很大的不同,导致现行的民劳合一的劳动争议诉讼体制日益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本文从劳动争议审判组织这一独特的视角入手,详细分析了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弊端,并结合国外成功的司法实践,提出了在我国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庭和劳动争议诉讼实行特殊陪审制的制度构想,并就其理论依据,运作模式和现实意义进行了合理的论证。

关 键 词:立法  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审判庭  中国  劳动争议陪审制  民事诉讼
文章编号:1009-9735(2002)03-0055-03
修稿时间:2002年2月8日

On some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of perfecting the judical group about the labour arguement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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