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业部提出乡镇要设企业管理办公室农业部提出,各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乡镇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问题——‘(1)各省可根据本省情况,争取将乡镇企业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列入同级政府行政编制,如有困难可定为全民事业编制。这一机构直接承担对乡镇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的职能。在全国乡镇级的机构改革中,一部分省保留了乡镇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将其定名为"经济贸易委员会"或"乡镇企业委员会",列入行政编制,纳入公务员序列,实行行政管理;一部分省限于行政编制控制较紧,将其列入全民事业编制,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2)为便于规范化的管理,乡镇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可定为"××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各乡镇现有管理乡镇企业的各类公司(经济实体),可暂时与"企业管理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过渡一段时间后,逐步实现政企分开。(3)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乡镇管理为主,纳入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序列;受县(市、区)乡镇企业局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正副主任和主管会计的任免、调动,应征得县(市、区)乡镇企业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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