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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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峥.建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新思路[J].创新科技,2012(6):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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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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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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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法律人必须具备缜密的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专门的训练与培养,此即法学实践教学必要性的根本所在。实践性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职业素养的提高,有利于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法学实践教学重要性在传统的以教师"一言堂"的课堂口头讲授的教学模式中,笔者发现,我们的授课对象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但实际操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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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教学体系 法学 学生综合能力 职业素养 教学模式 创新能力 实践能力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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