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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维尔悖论”中公共理性何以可能的三个重要前提——兼论其在伦理学发展史的理论意义及自身局限
引用本文:王道林.“曼德维尔悖论”中公共理性何以可能的三个重要前提——兼论其在伦理学发展史的理论意义及自身局限[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23(1):33-39+108.
作者姓名:王道林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曼德维尔悖论”尽管在形式逻辑上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但从感性的“私恶”出发论证公共理性产生的独到视角,使其在近代伦理学发展史上有着独特的转折性地位。通过对私恶与道德、经济、政治之间关系的探讨,从道德实践的动机、现实物质基础与效果三个维度理解公共理性何以可能的问题,可以形成对“曼德维尔悖论”的批判性认识。在理论上,“曼德维尔悖论”使近代伦理学研究开始关注到情感因素的重要作用,为英国功利主义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问题导向,化解了动机论与结果论的片面性,为解决动机与效果间的一致性问题提供了方案。但该理论本身也带有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阶级的局限使曼德维尔将恶的产生仅仅归结到人性,并寄希望于“优秀政治家”的善良意志,因而无法像马克思那般深入到历史本质性维度发现“资本逻辑”的影响并提出变革不合理社会制度的设想。

关 键 词:私恶  公利  公共理性  曼德维尔悖论  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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