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拍照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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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承建,于孝红.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拍照方法[J].科技资讯,2006(16):248-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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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承建 于孝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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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2]青岛市崂山区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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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火灾痕迹物证是指能证明火灾发生原因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烟熏痕迹、倒塌痕迹、液体燃烧痕迹、短路和过负荷痕迹,火场尸体、炭化痕迹等等。火灾现场中拍摄有检验鉴定价值的各种痕迹物证是火场照相的重要内容。常见的火灾痕迹物证存火烧、蔓延、炭化、灰化、烟熏、倒塌、坍塌、变形、变色、变性、熔融、流涎、断裂、炸裂、爆炸、位移、飞落、遗弃、撬压、磨擦、撞击、间隙、层次、交叉、短路、过载、烧死、烧伤、记时、记录、凹形、V形、象形、笔迹等痕迹。如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柴、烟蒂残留物;电气火灾中的短路点、熔痕、熔珠、电线接头、插头、电器开关;放火现场的引火物、作案工具及相关的门窗门锁撬压痕迹、血迹、脚印、指纹;液化气火灾中的泄漏点、阀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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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痕迹物证 火灾现场 拍照 短路点 燃烧痕迹 检验鉴定 电气火灾 电线接头 电器开关 过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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