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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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汝彪.略论债权人的代位权[J].龙岩学院学报,2004,22(4):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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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汝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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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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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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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位权 构成要件 债权人 效力 |
文章编号: | 1672-044X(2004)04-0026-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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