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肃查处黄沙坪铅锌矿“12.10”重大窒息事故——2名直接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 3名负有重要责任的企业领导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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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春阳.湖南严肃查处黄沙坪铅锌矿“12.10”重大窒息事故——2名直接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 3名负有重要责任的企业领导撤职[J].湖南安全与防灾,2006(6S):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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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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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16日.历经半年多的调查、取证、上报、审定,湖南省安监局向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湖南黄沙坪铅锌矿“12.10”重大窒息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为责任事故,对2名直接责任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名负有责任的领导中3人行政撤职.其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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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责任 企业领导 湖南省 黄沙坪铅锌矿 责任者 窒息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 窒息死亡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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