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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动物权利”之道德实践的优先级
引用本文:孙亚君.论“动物权利”之道德实践的优先级[J].自然辩证法通讯,2022(1):93-102.
作者姓名:孙亚君
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展与旅游学院
摘    要:作为一种新的伦理学,汤姆·里根的"动物权利"具有巨大的意义,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场革命性的进路,也是一个系统性体系,即本体、价值与实践之间的有机联系性。但是,在权利论庞大的实践体系中,不同实践主张之间的优先级关系是模糊的。这为权利论的道德实践带来了不确定性。以此,本文通过考察"动物权利"之系统内部的有机联系性,来阐明不同实践主张之间在道德考量层面的优先级关系。这种实践主张间的比较既包括在"消极"意义上的道德义务,也包括在"积极"意义上的实践原则。本文的分析展示了在道德考量性的层面,不伤害义务的优先级高于"协助"或"慈善"的实践,后者的优先级又高于"增加裨益"的实践。是为道德实践优先级的阐明。进而,分析指出,协助或慈善的义务性只能体现在社会层面,而非个体层面。这一点,既是对于动物权利之实践论的一个修正,也应当作为所有伦理学在道德实践方面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 键 词:环境伦理  伤害  协助  慈善  裨益

On the Priority of the Moral Practice of Animal Rights
SUN Yajun.On the Priority of the Moral Practice of Animal Rights[J].Journal of Dialectics of Nature,2022(1):93-102.
Authors:SUN Yajun
Institution:(School of Event and Tourism,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Shanghai,201620)
Abstract:
Keywords:Environmental ethics  Harm  Assistance  Beneficence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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