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框架存在的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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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静.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框架存在的问题研究[J].当代地方科技,2011(19):12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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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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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法学院,65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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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1月4日,《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与之后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法律制度框架。本文对这五大法律文件的基本内容进行评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在今后相关谈判、法律制度完善的方面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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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法律制度框架 法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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