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中国电子证据的法律障碍——兼论电子证据的非独立性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薛方中.论中国电子证据的法律障碍——兼论电子证据的非独立性法律地位[J].科技咨询导报,2007(10):138-140.
作者姓名:薛方中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310012
摘    要:证据,是诉讼程序中的第一要素。从立案到开庭审理,从当事人举证到合议庭合议,证据的作用贯穿始终。而作为科技发展和时代进步的产物,电子证据的频繁出现,对三大诉讼法原有证据制度形成了冲击。基于当前我国电子证据制度立法和实践混乱的现状,本文就电子证据在当今中国诉讼程序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分析当前学界众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当将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归于非独立性的观点。

关 键 词:电子证据  法律障碍  证据类型  法律地位
文章编号:1673-0534(2007)04(a)-0138-03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