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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引用本文:孙松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J].信息化建设,2005(5):14-16.
作者姓名:孙松涛
作者单位:"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人
摘    要:2005年5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形式。同时也指出“依据本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规定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由此可见,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关 键 词:信息公开  政府网站  2005年  规范性文件  政府机关  市政府  上海  网上  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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