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
| |
引用本文: | 孙松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J].信息化建设,2005(5):14-16. |
| |
作者姓名: | 孙松涛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人 |
| |
摘 要: | 2005年5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形式。同时也指出“依据本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规定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由此可见,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
关 键 词: | 信息公开 政府网站 2005年 规范性文件 政府机关 市政府 上海 网上 互联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