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代的西北边政方略——以《蒙古律例》、《回疆则例》为研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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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杰生.略论清代的西北边政方略——以《蒙古律例》、《回疆则例》为研究对象[J].昌吉学院学报,2009(1):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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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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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新疆,乌鲁木齐,83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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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蒙古律例》和《回疆则例》是清代治理西北边疆最为重要的两个民族法规,充分体现了清朝"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边疆治理方略。这有利于清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实现对西北边疆的有效管辖和开发,基本上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有利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近代,在西方国家主权观的侵袭下,清朝通过《蒙古律例》和《回疆则例》等管理西北边疆的传统方略,在巩固疆土方面,已是无能为力。为应对挑战,十九世纪晚期,清朝政府加快把行省制推向边疆的步伐,"移民实边"。《回疆则例》和《蒙古律例》,相继完成各自的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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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蒙古律例 回疆则例 清代 边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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