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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育中的美育新论
引用本文:冯向阳,李杰.中学语文教育中的美育新论[J].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Z1):52-53.
作者姓名:冯向阳  李杰
作者单位:冯向阳(蓬安第二中学,四川,蓬安,637800);李杰(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南充,637002)
摘    要: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我们可以尝试根据美学的历史发展线索,按照美的不同形态对学生实施系统的审美教育,其依据有二:一是美及审美的依据.要实现形成学生适应社会时代发展的审美心理结构的目标,就必须遵循美的发展以及人们审美观念的发展运动规律;二是美的形态的依据.要对学生实施系统的审美教育,就必须把握住不同审美形态发展的历史脉络,把握住东西方审美形态发展的文化特点.

关 键 词:语文教育  美育  美的依据  审美形态
文章编号:1008-4886(2005)-0052-02
修稿时间: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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