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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
引用本文:冯伟.浅谈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J].科技咨询导报,2008(8):171-171.
作者姓名:冯伟
作者单位:黑龙江禹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    要:资产减值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指资产销售净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使用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可收回金额是新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新准则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作了较详细的阐述。本文拟对资产减值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关 键 词:资产减值  会计准则
文章编号:1674-098X(2008)03(b)-01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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