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数字用法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书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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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焕.本刊对数字用法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书写要求[J].大理学院学报,2008,7(2):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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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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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等规定,本刊对数字用法及统计学名词符号的书写要求是:1数字用法书写要求1.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9世纪,20世纪90年代,1997年7月1日;表示年份要写全称,如1997年不能写成97年,2002年-2003年不能写成02-03年。年月日可以连写成2001-10-01。时刻用"∶"分隔的形式,如9时20分15秒可写成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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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用法 统计学 名词 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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