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谈经济法存在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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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东.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谈经济法存在的必要性[J].当代地方科技,2012(8):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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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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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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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品经济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干预,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的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因而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作为保障国家干预之法,还起着限制政府违反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经济职权的作用,所以说经济法是矫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法,是双重矫正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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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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