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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科学的规范结构
引用本文:李正风.再论科学的规范结构[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6,28(5):53-59,42.
作者姓名:李正风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北京,100084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摘    要:发现科学共同体和社会之间的契约关系是理解科学规范结构的关键。近代科学职业化过程中形成了科学共同体与政府、社会之间以生产公共知识为使命的“集体契约”,学院科学也成为科学的主要表现形式。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结构理论体现了科学共同体维护这种“集体契约”的自觉意识。随着“后学院科学”的产生和发展,科学共同体正在发生分化,科学家与政府、社会之间开始形成多样化的契约关系,并进而形成服务于不同契约关系的多元化的科学规范。

关 键 词:科学规范结构  科学职业化  集体契约  科学共同体
文章编号:1000-0763-(2006)05-0053-08
收稿时间:2005-11-03
修稿时间:2005-11-03

Revisiting the Normative Structure of Science
LI Zheng-feng.Revisiting the Normative Structure of Science[J].Journal of Dialectics of Nature,2006,28(5):53-59,42.
Authors:LI Zheng-fe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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