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审计证据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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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微.试论审计证据的获取[J].科技资讯,2009(25):15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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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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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铁路局通化工务段,吉林通化,1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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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运用各种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并记录于工作底稿中,且需根据法律的追溯年限妥善保管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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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 获取 证明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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