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犯罪刑法规制的新路径——以日本立法与司法为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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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星丞.公害犯罪刑法规制的新路径——以日本立法与司法为借鉴[J].科技信息,2010(23):I0416-I0416,I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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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星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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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广州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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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扩大对公害犯罪刑法规制范围,两条新路径值得借鉴:在立法上,实行专门化立法可适应公害犯罪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但我国特别立法时机尚不成熟,应设置专章。在司法上,适用监督过失责任理论可扩大归咎范围,追究公害犯罪"领导者"的责任;在借鉴监督过失理论时应注意"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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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害犯罪 专门性立法 监督过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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