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榆林市优秀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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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榆林市工商联 [2]榆林市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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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评“双优”有关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区工商联和市民营科技协会初评推荐、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神木县三江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1家企业和单位为“榆林市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和“榆林市优秀民营科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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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营科技企业 榆林市 表彰 企业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科技协会 科学发展观 自主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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