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理性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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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志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理性选择[J].科技资讯,2006(25):16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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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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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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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许多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并会计实务中的两种基本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各有优劣,长期以来有关它们的的争论一直存在。继近年来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分别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后,经改组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合并会计》中,也取消了权益结合法。至此,购买法已成为世界两大会计准则体系进行合并会计处理的唯一指定方法。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中,根据我国目前市场环境和会计环境的特点,考虑具体国情,对我国企业合并在允许采取购买法的同时,还保留了权益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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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合并 会计处理 性选择 会计准则 市场环境 澳大利亚 财务报告 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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