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7年6月1日,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具有标志性的法律.它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于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但就破产法律体系而言,它还不够完善,仍然未涉足个人破产领域.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存在大量的法人企业,还有越来越多的自然人参与到市场活动中来,他们已经是非常重要的市场主体,将这一群体排除在《企业破产法》之外,市场竞争的平等性就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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