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民事执行管辖
引用本文:刘发.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民事执行管辖[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9):159-162.
作者姓名:刘发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执行难是我国目前法律文书执行中的普遍现状,审执不分立是现行执行体制最大的弊端。在审执不分下建立的各项有关执行的制度也是造成执行难、执行乱的根本原因,我国现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民事执行管辖制度就是审执不分理念下的产物。以审执分立为基本理念重构我国执行管辖制度,这就要求否定第一审法院管辖原则的主体地位,改变过去以第一审法院为联结点确定执行管辖法院,从执行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效率出发重新选择确定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法律关系的联结点。

关 键 词:民事执行管辖执行权  一审管辖原则  审执分立联结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