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认定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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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贵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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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作品的构成以具备独创性为首要条件,但如何认定独创性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司法实践中大多采用较低的认定标准;在作品的保护方面,思想与表达的二分原则多被人误解为内容与形式的二分法,从而造成逻辑上的矛盾,并且,二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容易操作,即使在美国,法官在司法判例中也已逐渐摒弃了二分法理论,而采用独创性理论对著作权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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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作品 著作权保护 独创性 认定标准 司法 二分法 客体 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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