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条约组织”是个什么东西? |
| |
引用本文: | 宛隆.“马尼拉条约组织”是个什么东西?[J].世界知识,1958(6). |
| |
作者姓名: | 宛隆 |
| |
摘 要: | 1954年9月6日至8日,在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停战和政治解决的协议之后不久,美国不甘心失败,就纠合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泰国、巴基斯坦等国在马尼拉举行外长级会议,缔结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议定书”和“太平洋宪章”等,并成立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组织”。由于条约在马尼拉签订,因而也叫马尼拉条约组织。这个“条约”规定,集团成员国要发展它们“各别和集体”的军事力量,用来对付所谓“受外界指挥的针对它们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稳定的颠复活动”,在“受到可能危及本区域的和平的任何事实或情势的影响或威胁时”,成员国要负起军事义务。这些条款给美国侵略集团提供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